4月13日,常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正式开业,标志着常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发展的新征程。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市财政局局长姜鹏飞、市财政局副局长徐磊共同揭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小组成员、机关各部门、市财政局资产管理办公室、武进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等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活动。
常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共物业仓库秉承部门联合、上下融合、虚拟现实结合的理念
立足于“管”
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管理、区分责任”的基本原则,突出“四个关键环节”。突出责任管理。明确财务、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行政机构的四方责任,明确可调资产权属于行政机构;集中管理资产权属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履行各自的职责,密切合作,形成合力。突出制度管理。区分可调剂资产和集中管理资产两类,打通资产共享共用和调剂使用两个通道,健全资产出入仓、集中管理资产采购等相关配套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突出流程管理。按照“N+”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对公物仓入仓资产范围条件、入仓资产鉴定标准、仓内资产维护管理、出仓调剂使用程序、资产报废处置管理、资产定期清理盘点及物流管理等内容和环节进行明确,确保高效运作、实效运作、有效运作。突出队伍管理。加强公物仓管理队伍建设,确定人员、岗位、岗位、责任,提高公物仓管理专业化水平。
立足于“调”
通过搭建公物仓管理系统工作平台,建立部门间资产调剂机制,对可调剂资产和集中管理资产进行统筹调剂,确保调得规范、调得精准、调得及时。创新方法。结合申请单位使用需求,区分有偿和无偿两个层次,通过调拨、借用、租赁和购买等方式,对纳入公物仓管理资产进行科学调剂。及时发布信息。行政事业单位负责将本单位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可调资产纳入公共仓库管理和信息发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将统一采购或者机构撤销合并、单位重组等集中管理资产纳入公共仓库管理和信息发布。突出优先原则。预算编制和执行中涉及新增资产配置的,以及临时机构、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等所需资产,原则上优先调剂公物仓资产;确实无法调剂的,按照相关规定安排预算资金购置。强化平台运用。依托资产云系统,利用公共仓库调整工作信息平台,根据资产卡信息,资产进入公共仓库,在公共仓库和退出公共仓库信息管理的不同阶段,实现资产调整申请,确定调整意向,生成资产进出仓库交接凭证,确保公共仓库资产调整工作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
立足于“用”
加强公共仓库资产的修复利用,实现资产调整共享。使用活存量。加快仓外流转,充分挖掘存量资产资源,有效盘活存量资产,促进资产共享,使资产不闲置、不放置。用足增量。购买新资产和单位撤销、合并、重组的收集资产,应当首次纳入公共仓库管理,尽快向外界发布信息,按需按时足额配置,充分发挥资产资源的功能效益,实现资产资源的及时利用和充分利用。用好变量。将低效运营、体制改革、旧、破旧、旧资产以及简单修复后可以继续使用的资产纳入官方仓库管理、修复和回收,促进可持续再利用,减少浪费,节约经济。2021年7月以来,为疫情防控、专题学习教育、基层换届选举、粮食安全专项检查等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运用公物仓管理理念,共调整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资产1800余件(套),节约运营成本近22万元。
立足于“一体化”
牢固树立带头过紧日子的理念,坚持3344总体设计,运用系统思维理念,努力构建公共仓库实体运行新机制、新体系,打造公共仓库一体化新样本。加强三个现代化建设,完善公共仓库管理配套体系和操作流程,促进公共仓库管理的法治、标准化和信息化。加强三级连接,与合格的市(区)、镇建设公共仓库区域示范样本,建立健全市、市(区)、镇(街道)三级资产调整机制,促进跨部门、跨区域、跨层次资产调整。开放共享四个领域,建立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大中型高校区域资产调整共享机制,促进国有资产资源利用的全面辐射和覆盖。实现四个新发展,逐步建设传统+现代公共仓库管理体系,建立新的分配+虚拟资产存储模式,构建在线+离线调整工作新平台,打破资产+资源有效利用的新途径,促进省级一体化,甚至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有效凝聚力和一体化发展,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管理发展的示范主导作用,确保高效运行,促进经济机构建设,可以复制常州实践。
提交:常州市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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